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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369号1处房产转让(2)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6 14:30:47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369号1处房产转让(2)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4-205   号
 
 
 
受委托,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14时30分,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开拍卖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369号1处房产转让(2),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起拍价:
 
名称
 
建筑
 
面积
 
(㎡)
 
所在层数
 
结构
 
起拍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产权证号
 
备注
 
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369号8幢1-701
 
191.38
 
7/30
 
钢筋混凝土
 
237.3569
 
10
 
赣(2020)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58247号
 
毛坯;
 
包含一个子母车位(E076)及2个标准车位(E031/E032)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转让,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丰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饶丰和房估【2024】字第011号《房地产市场价值估价报告》。
 
2、标的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不论数量、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价格。转让方、拍卖公司不存在对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确认及差异问题的处理。
 
3、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拍卖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
 
4、标的交付以房产交付时现状为准,权属转移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时相关的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拍卖标的的交付由转让方负责。
 
6、交易服务费和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的受让方,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793901442700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联系电话:13807939997 金女士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目鱼山庄9号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00868    财务0793-8331882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