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上饶市信州区渡口北街、胜利路、信江中路、中山路共9处房产招租(3年)
发布时间:2024-03-06 16:29:33

 

上饶市信州区渡口北街、胜利路、信江中路、中山路共9处房产招租(3年) 公告(4)

饶产办ggz2024-96号

受委托,江西锦圣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3月5日14时30分在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广信大厦B栋)举行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序号

标的名称

产权证号

所在楼层

建筑面积约(㎡)

首年的月租金起拍价(元)

竞买保证金

(元)

1

上饶市信州区渡口北街2幢048

赣(2018)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28716号

第1层

17.49

507

5000

2

上饶市信州区渡口北街2幢079

赣(2018)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28715号

第1层

17.49

560

5000

3

上饶市信州区胜利路24号附1号

赣(2019)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13380号

第1层

27.6

1104

5000

4

上饶市信州区胜利路22号附3号

赣(2019)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13400号

第1层

42

1680

5000

5

上饶市信州区胜利路24号附3号

赣(2019)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13466号

第1层

42

1680

5000

6

上饶市信州区胜利路69号附1号

赣(2018)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28710号

第1层

41.75

2088

5000

7

上饶市信州区信江中路48号附3号

赣(2019)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13464号

第1层

30.49

1860

5000

8

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75号附3号

赣(2019)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13463号

第1层

36.63

6886

20000

9

上饶市信州区中山路75号附4号

赣(2019)上饶市不动产权第0013416号

第1层

36.63

6886

20000

部分标的产权证上登记的地址门牌号和现地址门牌号不一致,请意向承租方认真咨询、看样,拍租成交后,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地址门牌号交付,承租方不得以未咨询或拍错标的而提出异议或反悔。标的3、5、8、9号为空置房产,其余房产均有原承租人。

二、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隆鑫房地产评估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赣隆鑫房估字[2023]第121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2、标的新旧、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房屋建筑面积均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标的租期均为3年。空置房产给予15天的装修免租期(包含在租期内)。租金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承租方应按季度支付租金,并缴纳等同于首年1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的租金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出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4、标的物原有租赁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方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前需将装修方案递交出租方进行审核,得到出租方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租赁期内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方不得无证、违法经营,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无条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全部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租赁期限内,水、电、物业、卫生费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拍租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

四、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3月1日17时止,携带有效证件到江西锦圣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以截止时间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承租方,保证金抵作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上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账号:203103090000002468】

咨询电话:15374259992   18270939222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670号公园道1号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00868    财务:0793-8331882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锦圣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