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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龙潭湖宾馆原1号2号楼固定资产报废(拆除废品)资产转让
发布时间:2024-03-06 16:18:39

 

上饶龙潭湖宾馆原1号2号楼固定资产报废(拆除废品)资产转让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4- 104  号

 

 

受委托,江西星亮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03月12日10时在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举行“上饶龙潭湖宾馆原1号2号楼固定资产报废(拆除废品)资产转让”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上饶龙潭湖宾馆原1号2号楼固定资产报废(拆除废品)资产转让,主要为房屋装修拆除后可回收的铝合金门窗、空调、栏杆、消防设施、角铁、工字钢、电线、管道、部分设备等报废资产,整体起拍价6.89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恒方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恒方[2024](资)字第EZD25010006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意向受让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成交后,以转让方现场交付时现状为准,实际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总价。

3、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拆除、运送等费用,拆除运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及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经济、民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拍卖公司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4、应付价款支付期限:受让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包括成交价及成交价0.45%的产权交易服务费,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

5、标的交付使用:在受让方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转让方按拍卖标的现状交付给受让方。

6、拍卖公司、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不负责拍卖标的的交付。

三、竞买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拍卖方式:

一家报名采用协议转让,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增价拍卖方式。

五、标的咨询、展示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03月8日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到江西星亮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2024年03月 8日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返还原提交账户,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上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03090000002468

六、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三清山中大道269号2幢1-301

联系人13097368530饶先生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00868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星亮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