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信州区相府路21号、滨江西路34号、五三大道109号等三处房产招租(3年)拍卖公告(2) |
饶产办ggz2023-228号
受委托,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3年5月25日15时在上饶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招租)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二、挂牌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17时止。 三、拍卖(招租)方式: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四、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地源【饶房估】字(2023)第013号、017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无论面积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承租方不得随便改变房屋结构,如因需要适当调整布局,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必须确保出租房屋安全质量。 4.承租方装修和相关设施应满足消防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 5.承租方在租赁期内需自觉遵守标的所在地环保要求,自投资金、自负盈亏、产生的所有税、费,自行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6.租赁期限3年,年租金不递增。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半年支付。租赁保证金为2个月的租金,租赁保证金不计算在租金内。 7.如遇到国有资产改制或国家政策变化需提前收回租赁权的,招租方提前告知承租方,承租方结清当年租金及产生的税、费后,无条件在约定时间撤离。 8.拍卖成交后,由招租方按现状交付。 9.招租方只提供房屋场地现状,不进行二次装修,如承租方需要二次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如承租方不经营时,可将移动的财产带走。但不得随意拆除房屋装修,遗留装修出租方不计费用。 10.竞租成功后,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租赁保证金(相对于两个月的租金)剩余部分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租期满后租赁保证金在无违约的情况下由招租方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11.房屋租赁期间,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已收取租金和租赁保证金不退。 (1)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2)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招租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五、竞买报名手续: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24日17时前凭有效证件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或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后,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租赁保证金,剩余部分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203103090000002468,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详情咨询:15727521915(王先生) 13907036630(裘先生) 公司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82号二楼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0793-8331827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产权交易网:https://jxcq.jxggzyjy.cn/
江西物华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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